1.乃合投畀豺虎,以清王猷,但朽悴将尽,不足穷法,可特原罪,徙付交州。
2.取彼譖人,投畀豺虎;豺虎不食,投畀有北;有北不受,投畀有昊。
3.虽富贵在天,穷达有命,彼林甫者,诚可投畀豺虎也。
4.览宜急屏斥,投畀有虎,若斯之人,非恩所宥,请免官送归本郡。
5.我真恨不得把这个卖国贼投畀豺虎.
6.未能将坏人“投畀豺虎”于生前,当然也只好口诛笔伐之于身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