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着僧格林沁派员即将耆英锁扭押解来京,交巡防王大臣,会同宗人府刑部,严讯具奏。
2.然置阵法度,久失其传,今朕一旦据意所得,率尔为法,恐有未尽,宜无避忌,但具奏来。
3.尔部便会推堪任总兵官一员,令克期到任,料理军务,一切防御驱剿事宜,着督抚等官,便宜调度,务期殄灭,以奠封疆,其征兵转饷等事,即遵旨会议具奏。
4.道光皇帝阅后,抄转全国各地方大员,并谕令“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将军、直省各督抚,各抒所见,妥议章程,迅速具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