讼狱造句


1.自后簿书、典例、钱谷、讼狱,一切委之俗吏,而六艺之学亦渐废而不讲。

2.狱吏的举手之劳,可以决定监犯的祸福乃至生死,借用清人的话来说,“人命可出可入,讼狱可上可下,盗贼可拘可纵”。

3.诸曹官旧制,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,纠诸曹稽违;户曹参军掌户籍赋税、仓库受纳;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;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之事。

4.巴县为重庆府首县,五方辐辏,讼狱繁多,号称难治。

5.在此基础上,他“清讼狱,修城垣,垦屯田”,湖南临湘的工作可谓是井井有条,齐头并进,他因此政声卓著,县民乐之,受到朝廷的重视。


※ "讼狱"造句九书辞典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