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操高洁,可为典范者。
引三国 魏 刘劭 《人物志·流业》:“盖人流之业,十有二焉,有清节家,有法家,有术家。”刘昞 注:“行为物范。”
1.盖人流之业,十有二焉:有清节家,有法家,有术家,有国体,有器能,有臧否,有伎俩,有智意,有文章,有儒学,有口辨,有雄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