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惠帝四年(公元前191年),下令省减律令,废除“挟书律”。
2.吕雉统治期间实行黄老之术与民休息的政策,废除挟书律,下令鼓励民间藏书、献书,恢复旧典。
3.不过“通经致用”,前提是经书的文本确定,而秦始皇制定的“挟书律”,到汉惠帝初才明令废除,三十年里图书受到巨大损失。